根据学校《关于做好2023届毕业生单项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文史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对2023届毕业生申请单项奖学金的学生在规范的程序下进行了严格的评审。评审结果上报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、同意并通过,现将评选结果予以公示,公示期2023年4月26日-2023年5月5日。若对以下公示名单有异议者请于2023年5月5日前向学院团学办公室实名反映,公示名单见附表。
联系电话:0931-5108927
文史学院
2023年4月26日
上一篇:文史学院2023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公示
下一篇: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创建倡议书
[1] [2] 下一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