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、协助院长分管全院的科学研究工作,贯彻执行上级有关科研的方针政策,全面完成本院的科学研究任务。
2、分析研究本院有关学科领域和科研主攻方向的发展情况,对本院的科研任务、研究方向提出指导性建议和意见。
3、协助院长制订全院科学研究的近、远期规划和年度计划,经院批准后实施。
4、落实学校下达给本院的科学研究任务,组织协调各教研室之间的分工与协作,确定重点科研项目。根据重大科研项目需要,调配本院范围之内的人力、物力组织攻关。
5、定期检查本院科研工作的进展情况,并提出科研重大问题的请示、报告和年中、年末的科研工作总结报告。